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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8-25
1984年因对吉首市峒河街道白果坪村二组村民在庄老山林地面积登记错误,根据吉首市峒河街道白果坪村村民委员会要求,同时依据《湖南省林权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之规定,依法将吉首市人民政府一九八四年八月十日颁发给冯光海、冯光延、冯光周、冯光元、冯光城、冯光雨、冯光友、冯光荣、冯光菊、冯光学、冯显林、冯文光、冯光中、冯文富、冯光文、冯光其、冯光清、张和规的《土地使用证》予以注销登记。(其中张和规的《土地使用证》为吉首市吉首乡白果坪村二组第11号)
特此公告